龙陵: “澄清+”同向发力 干部做事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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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反映雷某某的问题失实,现为其澄清。”近日,龙陵县纪委监委到县应急管理局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一个月前,龙陵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不认真调查群众投诉问题的举报。承办人员经核实,并查阅相关证据资料,未发现存在问题,于是对该检举控告予以了结。
澄清会议的召开,是龙陵县纪委监委“澄清正名+宣传教育”为实干者撑腰鼓劲的具体体现。一方面为被反映对象卸下了心理包袱,消除不利影响,旗帜鲜明地体现了“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护航”的导向;另一方面也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检举控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接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大家身处基层,在一线工作中难免会得罪人,失实举报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寒了基层干部的心。我们在经过审批并征求干部本人同意后,采取会议形式对雷某某予以澄清正名。”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一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严格落实“一信双查”制度,始终将开展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查处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全过程。把澄清正名工作与落实干部激励机制以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坚持“谁承办、谁澄清”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把握开展澄清工作范围和流程,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灵活采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通过“澄清正名+公开反馈”客观公正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恢复名誉。
同时,县纪委监委还以“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持续做好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建立澄清正名数据库,依照“一人一对策”量身定制回访方案,采取电话回访、单位走访、定期约访等方式,开展跟踪回访激励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状态、工作表现等,并及时与被诬告干部所在党委(党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等沟通,确保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资格审查环节不受影响。
2024年以来,龙陵县先后为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真干、敢干、实干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增强了党员干部敢做善为的“底气”。
“澄清正名不仅能为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更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我们会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对查证属实的诬告陷害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龙陵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李转凤 马斯婷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