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的那些事 (身边人 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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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执行干警查阅案情。
②执行干警接听申诉人电话。
③干警出发去执行。
④执行干警奔赴执行路上。
⑤执行干警在一线。
⑥终于拿到执行款了。
⑦汇总分析执行方案。
段院梅 文/图
春节将至,施甸县法院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聚焦涉民生案件及其他小标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为了申请人能尽快拿到案款,过一个安详和谐的春节,执行干警们奔波于执行路上,传递着司法为民的浓浓情怀。
立案、审判、执行,是每个法院专职工作的三部曲。既是“案”,便是人与人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烦恼,而执行位于三部曲之末,其工作内容自不必说,便是化解矛盾中的矛盾,排除人们烦恼中的烦恼。执行干警们常说:“执行难,难于上青天。”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样的表述有些夸大其词,甚至还有人戏称法院执行局为“旅游局”。笔者作为法院工作者,今天就和大家说说他们的故事……
执行最不方便的“方便”
“这个月的抚养费怎么还没转过来?你不如期支付的话两个孩子就要饿肚子了。”
“法官,实在是没办法,能不能行行方便……”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执行员就准时向被执行人张某催交案款。这笔钱是张某与其前夫杨某所生的两个孩子唯一的生活来源,为了孩子们生活有保障,执行员每个月都要为这600元抚养费与张某联系。
事情还得从张某与其前夫离婚说起。一年前,张、杨二人因故离异,两个婚生子由杨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年后,杨某因张某拖欠抚养费到施甸法院申请执行。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张、杨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张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600元抚养费,于每月20日前付清。出于对前夫的不信任,张某提出抚养费只能交给孩子奶奶来保管支配,又称孩子奶奶不懂微信转账,她本人也不方便每月到银行打钱,所以要求执行员每月都要代其转交。于是,为了他们的方便,一场抚养费催收、转交接力便开始了,第一棒是穆执行员,而后又交到熊执行员手上,一棒接一棒,月复一月,直到孩子年满18岁。
群众利益无小事。像这类案件在施甸法院执行局可不止一件,顺利的时候,执行员只需给人提个醒案款便能到位,可大多数情况却是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甚至失联,申请人则多方催促、质疑和埋怨。为了当事人的方便,要克服重重困难和阻碍,执行员们始终锲而不舍,毫无怨言。
受不该受的“委屈”
“我的钱怎么三年了还拿不回来?”
“你们凭什么冻结我的账户!”
“你们执行局的电话怎么老是占线?”
在施甸法院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平台上,当事人任意宣泄着他们因案而生的焦躁和怨愤,对于这些质问、指责、举报甚至谩骂,执行员们虽然很无奈,但都没因此放弃。就拿一经常留言的粉丝来说,他是申请人,因恋爱分手后要追回对方的“不当得利”,但因被执行人无力偿还且其名下财产也不足以抵债,所以案款一直没到位,该申请人多次留言表达着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满,质问为什么不严惩被执行人。为了向申请人说明具体情况,锁执行员不惜远赴其所在城市,自费请其吃饭,借机释明机械执行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还可能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才稍稍平息了他的怨气。
“三番五次、跋山涉水去寻找被执行人,千方百计去查找财产线索,这些都不算苦不算累,即便如此,还是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甚至还会遭受无端的指责、谩骂。”到执行岗位将近一年,段执行员每个月的执行质效始终位居前列,她说执行和审判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要多跑、多走、多调查,要拿出刘备“三顾茅庐”的坚持去找寻被执行人,去发现其财产线索。可即便如此,很多申请人仍会将拿不到案款之责全部归咎于执行员身上。申请人桂某的来电是段执行员这一年来接听最多的也是最怕接到的,桂某申请执行10万元欠款的案件已经两年多了,被执行人一直未还钱且又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桂某便将矛头指向法院、指向案件承办人。基本上每隔几天,他就会给执行员打电话,电话接通便是一股脑的情绪宣泄,从最开始质疑法院的办案水平演变成对执行员的人身攻击。段执行员说,她一直在想办法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将会尽己所能帮申请人挽回损失,要回一点是一点。
执行员们的“委屈”还来自他们的公务电话。据内勤小董介绍,在执行局,每天最忙碌的要数他们的公务电话,一部电话平均每天会接10到20个来电。为了防止接不到当事人的电话,执行员们每天到岗后第一件事就是确认办公电话线路是否畅通,对非工作时间的未接来电进行梳理、回复,可是畅通的线路却总能听到一些让人堵心的话语,有破口大骂的、有举报威胁的,当然也有理解、感谢的。小董说,为了避免电话里跟当事人解释不清,执行局还特意编写了“写给申请人的十句话”,一代代执行员通过经验总结梳理出十句合法合情合理的话语,试图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包容的态度去回应当事人的焦躁、怨怼。
做最不讨好的“生意”
了解执行局工作的人都知道,“财产变现难”可谓是执行难之最,特别近几年来,市场不景气,执行拍卖的成交量更是屡创新低。为了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兑换成真金白银交付到申请人手上,执行员们想尽办法“卖东西”,就像全国模范执行法官鲍卫忠帮助群众卖鸡蛋交执行款那样,施甸法院的各位执行员也做起了最不讨好的“生意”。
刘执行员成功“卖车”的事是近一年来财产变现唯一成功的一次。那是一辆抵押车,被执行人胡某向银行贷款购车,靠帮老板张某(共同借款人)打工还贷,不久后张某破产,胡某也没了收入,因此断供,于是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刘执行员的数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将案涉车辆卖给了二手车店,这才支付了部分案款。与刘执行员相比,其他人的“生意”就没那么好做了。比如杨局长的“木材生意”,为替段某追回10万元借款,他多次奔走于被执行人的那片木材林间,起初是树还未长成卖不了好价钱无法抵债,后来木材可出售了又遇上市场不景气卖不出去,再后来是关于林权、采伐许可等问题,最终这笔“生意”还是没做成。还有杨执行员的“玉石生意”,被执行人创业卖玉石向申请人借款10万元,后因生意不景气而无力偿还,查控其财产时发现被执行人玉器店里滞留的产品价值差不多也能抵销债务,然而申请人却不同意以物抵债,于是便只能进行拍卖,但前景并不广阔。
无论是拍卖还是变卖,从小至几百、几千的包包首饰,大到价值上千万的房产、专利,面对跨越数个行业领域的“生意”,还要保障被执行财产价值不损失,成了执行工作最大的挑战。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执行干警们在艰难中前行,突破自我,他们能行不方便的“方便”,受不该受的“委屈”,做不好做的“生意”,是因为他们甘愿做那给予希望和力量的“摆渡人”,让人们找到生活里的一束光。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