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保山】昌宁“下督验”监管提升村务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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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坚持抓统筹谋划在先,对近年工作情况及年度工作重点进行分析研判,在13个乡镇积极推行“下单、督单、验单”工作运行机制,构建起“清单管理、对账销号”模式,做到一张清单念到底,对照清单干到底,进一步推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
开展好村(社区)民生领域低保五保、森林防火、烟用物资、巡林巡河、安全生产等当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利用‘三会一课’等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据介绍,这些都是昌宁县纪委监委探索深化“清单工作法”,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质效的有效措施。
乡镇纪委按照“全局工作重点抓,复杂工作规律抓,典型工作具体抓,长远工作系统抓”的要求,聚焦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例会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常规工作,列出学习和工作任务,分层分类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月、按季度“下单”,着力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针对列出的学习和工作清单,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纪委、挂村领导以及责任部门不定期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对完成进度进行“督单”问效,对督查出的问题现场提醒并要求限时整改,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高质量完成。
按月报、定时评的“验单”是推动履责见效的有效方式,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各村监委主任汇报学习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再由乡镇纪委根据完成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延转、调整任务时间,以推动工作抓落实。同时,“验单”结束后,乡镇纪委将“清单”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存档,作为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实绩考核排名长期靠后的干部或村(社区),视情况实施重点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切实增强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张 斌 周 曦]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