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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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六个一批”增收措施——
我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实施“六个一批”增收措施,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帮扶政策保障增收一批。从政策制定上聚焦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编制农业现代化、农村居民持续增收、脱贫人口增收、市场主体倍增、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等10个“三年行动计划”,出台80余个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配套政策文件,建立脱贫人口收入增长与定点帮扶单位、驻村队员考核评价挂钩机制,细化省级印发的脱贫人口增收9条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增收责任。建立“财政补助、金融补充、沪滇帮扶、社会支持、群众自筹”多元的投入体系,2022年共投入市级以上衔接资金和帮扶资金9.87亿元。
“双绑”机制助农增收一批。以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脱贫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为抓手,落实产业帮扶全覆盖。2022年,全市共有2990个新型主体参与带动脱贫户,222个企业绑定660个合作社、绑定脱贫户82231户,“双绑”覆盖率达97.72%。推进隆阳小粒咖啡、施甸水稻制种、腾冲中药材、龙陵石斛、昌宁红茶“一县一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4个。
稳定就业实现增收一批。推行“保山掌上就业”平台,坚持劳务供给端和劳务需求端“两端发力”,提供精准化的就业服务、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全流程的权益维护“三重保障”,实现领头雁“有心谋事”、村干部“有心干事”、党组织“有钱干事”、劳动者“有业成事”“四份收入”的“1234”模式。过去一年,全市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精准培训脱贫劳动力2.6万人次,实现转移就业人数稳定在16.11万人;落实“雨露计划”,2022年春季学期补助学生8873人1450.85万元,组织47人参加“雨露计划+”比亚迪就业行动;认定就业帮扶车间41个,2022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528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825个,安置脱贫劳动力9105人。
利用“三资”帮扶增收一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扶贫资产作用,帮扶脱贫人口增收。建立村集体经济帮扶脱贫人口机制,到2022年底,全市95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金额达2.2亿元,比去年增加24.4%,其中:92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以上,总收入7636万元,占34.5%。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同脱贫群众的利益共享机制,梳理确权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资产249.0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1.68亿元,带动脱贫群众户均增收41元。全力推行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和动员脱贫人口参与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建设和管理,将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比例提高到20%以上。
用好“一险一金”保障增收一批。持续实施防贫基金、防贫保险,对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的群众进行二次救助,筑牢致贫返贫兜底保障网,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2022年,全市防贫保险结案1827起、赔付金额1939.19万元,防贫基金救助118户、救助金额29.538万元,有效缓解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的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支出1969万元。
推进“两区”促进增收一批。推进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点“两个重点区域”,落实市级支持施甸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意见,市级衔接资金、沪滇协作资金按不低于资金总量的30%倾斜支持施甸县,加大对施甸县项目、资金、人才支持,保障施甸县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全面落实巩固拓展易地搬迁脱贫成果“32条措施”,2022年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搬迁群众1410户5323人,争取资金4364万元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成“微菜园”60个、种植业基地122个、养殖业基地105个,受益搬迁群众1.33万户5.76万人,脱贫搬迁劳动力外出务工28260人,搬迁群众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郑 清 辛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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