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架好纪委“探照灯” 14名阳光监督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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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认真履行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示范员‘四员’职责,利用各自领域的特长和优势,扛起责任,敢于‘挑刺’、善于‘找茬’,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进行全面监督……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采纳,认真整改。”7月7日,在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阳光监督员聘任仪式上,县纪委监委向受聘的14名阳光监督员发出诚挚邀请。
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阳光监督员聘任会现场。王龙芹 摄
为破解“谁来监督纪委”之问,龙陵县纪委监委以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敢于揭短亮丑的决心和态度,聘任14名阳光监督员,重点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形象等情况进行监督,与内部监督互为补充,坚决防止“灯下黑”。
“我将带头讲政治、守规矩,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好‘探照灯’作用,动真碰硬,敢于监督、主动监督、近距离监督,及时发现和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未经纪委监委同意授权,绝不利用阳光监督员的身份谋取私利、享受特权,从事与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作为阳光监督员之一,九三学社社员黄江鳌坚定表态。
阳光监督员聘任仪式。王龙芹 摄
据悉,阳光监督员任期5年,将通过参与监督检查、专题调研、参加会议等方式,聚焦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履职尽责、执纪执法、纪律作风以及八小时之外廉洁自律情况,广泛收集掌握社情民意,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传递好党的声音,讲好清廉龙陵故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县纪委监委各部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也将积极配合,为阳光监督员履职尽责提供条件、做好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保险箱’,阳光监督员制度的推行,就是在现有监督体系的基础之上再加装一套监督‘探头’,让大家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习惯在制约和监督的环境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打造一支可亲、可敬、可信的龙陵纪检监察铁军。对阻挠阳光监督员履行职责、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阳光监督员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将进行严肃处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马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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