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总工会为2021年度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授牌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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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委员会、隆阳区青华街道红花社区联合工会2个职工之家荣获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并分别获得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奖励;保山公路局施甸公路分局七O七公路管理所工会小组、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茄子山电厂工会小组2个单位荣获云南省模范职工小家称号;保山市总工会王丹敏、昌宁县总工会周强茂2名同志荣获云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近日,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为荣获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单位授牌、为荣获云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个人颁奖,向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
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元标为人大机关工会委员会授牌后指出,荣誉来之不易,希望再接再厉,再立新功,以职工之家为阵地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与时俱进开展好职工之家建设,不断完善建家制度、拓展建家领域、提升建家质量,实现工会基层组织真正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突出会员主体地位,真正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把工会干部培养成为职工信任的“娘家人”。
李元标要求,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视荣誉为新的起点,巩固成果,开拓创新,擦亮招牌,不断提高职工之家建设质量和水平,凝聚广大职工会员的力量,打造精品,争创“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号召全市各级工会坚持从职工多样化需求出发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好合理化建议、职工提案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拓展服务职工的新途径,使服务更直接、更深入、更贴近广大职工,以服务实效打动人心、温暖人心、影响人心、赢得人心。
受表扬的单位表示,将继续深化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把“家”建在职工的心坎上,完善制度规定,狠抓工作落实,丰富职工活动内涵,努力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向“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目标迈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以实际行动助推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受表扬的个人表示,珍惜荣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树立榜样。热忱服务职工群众,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张国玉)
编辑: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