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晒”我的党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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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自觉地交纳党费,对于每一名共产党员来说,是十分平常的事情。因为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入党三十多年来,我的党费交纳记录已快填满了三本党费证,蓦然回首,党费证上那些弥足珍贵的“红色印记”,已经成了我政治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5年8月23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五五四八部队卫生队党支部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上,我被批准通过为中共预备党员。这个日子令我终生难忘,那份激动和荣耀,让我永远记忆犹新。因为从此之后,自己就开始拥有了一个“政治生日”,同时也拥有了由组织发放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开始履行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履行的最基本义务——按时交纳党费,并且要自觉地把这种义务当作使命而铭记于心,切实把按期交纳党费与党性责任与义务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随时保持对党章党规的敬畏之心。
记得第一次交纳党费的时候,替我收党费的是当时我所在部队卫生队的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杨秀成同志。党费证内页上部别“卫生队”和姓名“杨进良”这六个字,是杨秀成同志向我发放党费证时他以党支部书记的身份亲手书写的。虽然自己当时每月才交纳0.20元人民币的党费,但却让我深切感受到自己向党组织履行了基本义务后心里所产生的那种无可言喻的庄严与神圣。因为从那时起,咱“进了党的门、就是党的人”了,心底里充盈着无比的喜悦和自豪。因为党组织接收了我,我的心里有了归属感,又因为交纳的党费是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自己有了参与感,因为有了组织归属,且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组织的活动,自己的心里就有了满满的幸福感和自豪感。
从第一次交纳党费到2021年7月的这三十六年时间里,先后有十三位同志为我收过党费。我至今都还清楚地记得,鲁富昌、余永俊、朱光庆、唐先荣这几位同志分别是我所在的党小组组长或党小组负责人;李玉亮、蔡智勇、李德富、李啟登这几位同志是我所在党支部的负责人。
1993年6月,我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因被分配安排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施甸县支公司,在我到来之前只有两名正式党员,尚不具备成立支部的条件,根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的要求,最初到新的单位之时,过组织生活或参加党内组织的各项活动,都是与当时中国工商银行施甸县支行作为联合党支部在一起进行。因此,1993年6月至10月这5个月,我交纳党费是由当时中国工商银行施甸县支行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的李国柱同志为我收缴的。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直属机关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施甸县支公司支部,杨绍明同志任支部书记。从那之后,我每次交纳党费都是交到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的手中。转业到地方工作至今,所在单位先后有三任党支部书记杨绍明、周卫、杨自湘为我收缴过党费。杨绍明同志和周卫同志已先后离职退休,杨自湘同志目前仍然在职。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从党费证的记录上看,三十多年来,我本人所交的党费金额并不多,说是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充其量也只是太仓一粟、微不足道,用杯水车薪来形容也还言过其实。但是“滴水成河”“粒米成箩”,总能起到一滴水、一粒米或一块砖的作用。因此自己始终把交纳党费这件“小事”看得非常庄重和严肃,随时不忘共产党员这个“第一身份”,毫不动摇地坚守着共产党员坚定的政治品格,切实把向组织交纳党费化为内心的自觉行动,把“我是党员”体现在对党的忠诚上,并以此增强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因为在认真交纳每一笔党费的背后,体现的是一名党员的组织意识和党性观念,彰显的是党员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小事”关乎根本,再滚烫的誓言也要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党员身份不是一阵子的坚持,而是一辈子的坚守;而这种坚守,必须从履行最基本的义务开始持之以恒地付诸行动,因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不是抽象的东西,它必须体现在日常的具体细节当中,看你是否积极认真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正如有人所说,党费虽不以数额分高低,但通过考量党员个体对党费这件事情的尽心程度和重视态度,足可以照见党员内心的忠诚、信念、使命和担当。
时间之河川流不息,缓缓而去的时光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流逝,似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小小的党费证上,一页一页地留下了最为真实的原始印记。这些印记是无声的,可是在今年庆祝建党100周年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拿出来细细翻看,却显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因为党费证上记录的不仅仅是历次交纳党费具体时间和金额数量的“流水账”,它已经成为我自己从细微之处认真履行基本义务而践行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忠诚的有力见证。
□ 杨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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