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为I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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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为III级
云南省发布山洪灾害气象红色预警
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从8月18日起,全省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响应提升为III级响应。
据省气象台预测,8月18日,怒江南部、丽江、大理、保山、德宏、临沧阴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迪庆南部、楚雄西部、普洱北部、玉溪南部、红河南部、文山南部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19日,大理北部、德宏西部、临沧西部、普洱东南部、红河南部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据省水文局预测,预计未来24小时,丽江市玉龙县冲江河来远桥段超保证水位,丽江市玉龙县金沙江石鼓段、红河州河口县南溪河南溪街段、临沧市沧源县南碧河勐省段,大理州漾濞县黑惠江羊庄坪段、鹤庆县漾弓江鹤庆段,德宏州梁河县南底河梁河段、盈江县大盈江拉贺练段超警戒水位。怒江州泸水市怒江六库段、保山市隆阳区怒江道街坝段、施甸县勐波罗河旧城段、玉溪市元江县元江段、文山州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段、临沧市耿马县南汀河姑老河段、大理州漾濞县顺濞河顺濞桥段、丽江市华坪县新庄河石龙坝段、红河州弥勒市南盘江江边街段、楚雄州元谋县龙川江小黄瓜园段水位大幅上涨。
经会商研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将全省防汛应急响应由一般级(Ⅳ)提升至Ⅲ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密切监视天气变化,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紧盯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超标准洪水防御等防汛减灾重点难点,切实压实各项防汛责任,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又讯 8月18日16时,省水利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红色预警。
省水利厅、省气象局预计,8月18日20时至8月19日20时,金沙江流域迪庆南部、丽江大部、大理大部,红河流域大理州、红河南部、文山西南部,澜沧江流域大理州、怒江南部、保山市、临沧北部,怒江流域怒江南部、保山市、德宏州、临沧西部,伊洛瓦底江保山市、德宏州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Ⅱ级,橙色预警)。其中,丽江市大部、大理大部、保山大部、德宏州、临沧西部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很大(Ⅰ级,红色预警)。
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省水利厅、省气象局要求各地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安全防范工作。(记者 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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